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4日 作者:合规与风险管理部 来源:合规与风险管理部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中小银行改革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促进地区中小银行高质量发展,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批准,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铜陵农商银行”)吸收合并安徽铜陵铜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铜陵铜源村镇银行”)、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淮南通商农商银行”)吸收合并安徽凤台通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凤台通商村镇银行”)。
铜陵铜源、凤台通商村镇银行因被吸收合并而解散,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网点、员工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分别由铜陵农商银行、淮南通商农商银行承继。
原铜陵铜源、凤台通商村镇银行各营业网点在原址改建为铜陵农商银行、淮南通商农商银行营业网点,所有业务正常开展,账户、卡、折、存单正常使用,金融服务不会中断,客户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