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1日 作者:赵秋香 来源:安徽青阳农村商业银行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自住住房所需额度时,可以用其所购房产作抵押,同时向受托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按揭贷款的信贷新产品。此项业务将政府性贷款与商业性贷款相结合,不仅拓展了职工购房的资金筹集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成为青阳农商行拓展个贷业务的新增长点。
青阳农商行在办理该贷款业务过程中,牢固树立“服务就是资源,服务就是效益,服务就是竞争力”的观念,以客户为中心,从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受理、审批、发放等环节进一步提高处理效率和风险把控能力,受到了客户和合作单位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