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年07月03日 作者: 来源:
加强内部控制,对促进农村信用社稳健经营,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笔者所在联社结合实际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总体来说,深化内控防范风险意识得到了提高,内控机制得到了加强,现就内控风险防范谈几点看法。
一、严明岗位职责,构建严密的内控机制
以制度管人是硬约束,以人管人是活约束,后者更加灵活有效。只有建立严明的岗位职责,利用互相之间的牵制、制约,才能有效地加强内控机制。在岗位设计上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体制牵制原则。不论前台、中台、后台,不论一线、二线,不论外勤、内勤,均应坚持审批、操作、监督三权分离,人员分离、职能分离,避免形成在控制环节中出现漏洞。二是程序牵制原则。业务流程的不同环节应由不同的人员完成,实行岗位牵制,按业务流程顺序操作,不能漏、逆操作程序,更不能无程序单人操作。三是责任牵制原则。不仅强调责、权、利相结合,更要强调岗位联保,责任连带,严防出现人情代替制度现象。
二、加强风险文化教育,夯实坚固的防范基础
人是内控体系建设的第一道关口,制度要靠人来执行,人的思想素质提高了,内控难题可以说就能迎刃而解了。否则,即使是最好的内控机制,人不去执行,也是一句空话。因此,加强职工风险文化教育,树立企业风险文化理念,营造良好的内控管理文化氛围是防范内控风险的前提。
一是注重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和引导。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帮助他们克服在内部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中的各种模糊认识,纠正那种“内控就是制度汇总”的片面认识,明确内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以及在当前形势下加强内控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管理。一个基层信用社领导对内控机制的认识程度决定了该社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有效性,许多基层信用社领导对内控制度“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甚至基层社发现违规事项,隐瞒不报,以免影响到自身的政绩,这等于放松了内控、纵容了风险的存在。因此,当前要把端正领导者的思想认识,解决重视建立规章制度、轻视落实规章制度的问题作为内控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适时出台基层信用社负责人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其业务经营行为,增强基层信用社负责人的内控意识和依法合规经营意识。
三是注重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在教育内容上,以“荣辱观”教育立其志,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固其本,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引其行,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员工爱岗敬业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
三、坚持热情周到服务,规范业务操作程序
以前的信用社被人们称为“草台班子”。在如今金融行业竞争激烈的今天,我们农村信用社在这种充满硝烟的环境下不能自失信心,在结算系统落后、经营网点设施等硬件落后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在软件上下功夫。
第一要提高服务质量,热情耐心地为客户服务,别的银行对公业务在周末不对外营业,但我们照常为客户提供方便,这就是优势。
第二要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以前的信用社,可以说对传票的装订、会计的记账、业务的办理是各个社不同,同一总社的各个分社也不同,没有统一完善的业务操作程序。自从综合业务系统上线以来,笔者所在联社狠抓业务规范,在逐步规范和完善以前不统一、混乱的操作流程,这将大大降低内部风险的发生。但同时也要看到落实这一程序的困难,不能急功近利,因为一个人多年养成的习惯是很难一时改掉的,这就需要我们的内勤主任、联社的稽核人员以及领导既要严格要求我们的职工执行规范流程,也要从人性化的角度去考虑实际困难,经常对职工进行培训,鼓励职工继续接受教育,提高自身素质。
四、重视主管复核职责,建立严格的监督体系
自从综合系统上线以来,对以往的工作流程是一次重大变革,增添了许多内容,尤其是对岗位设置的要求。综合系统是为柜员制而开发的,而以往我们都是出纳、接柜双人制。柜员制要求设立主管柜员,对这一新生岗位我们还很陌生,它的职责是什么,到底需要做些什么,我们还有一个学习认识的过程。当然省联社下发了关于主管柜员职责的文件,可落实情况不是很好!由于主管柜员责任重大,它是防范操作风险的第一关,也是能把操作风险扼杀在摇篮中的排头兵。
首先是主管柜员的任用,其必须经验丰富,有相关会计经验的人员担任,必要时可以实行公平的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选用;要提高主管柜员的岗位系数,施行责任与待遇成正比,调动主管柜员的积极性和警惕性。建议以后联社稽核人员进行检查时,发现诸如支票没有折角、柜员没有签章等问题不能只罚款柜面人员,主管人员也有复核不到位的责任。可想而知,主管柜员连这些基本问题都没有复核到,那要是有人成心想作案,又怎能防范得了呢?
二是构筑有效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具有充分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内部监督体系,实行内部控制全方位、全系统管理,在业务职能部门之间建立权力制衡、程序约束的内控机制,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岗位与岗位之间以及员工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对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信用社主任、重要岗位人员,通过实行轮岗、换岗、任期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等,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监察执法检查,形成审计和监察执法二股再监督约束力量,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使内控建设真正落实到位,才能有效防范风险。此外,还要正确处理授权与监督的关系、信任与岗位制约关系。如果只授权、不监督,则容易出风险和腐败;如果不授权,只监督,则会死水一潭,影响业务发展。
三是履行内控监督职责,层层抓落实。事后监督要做好对一线综合柜员的监督检查,基层社主任、委派会计要落实对一线综合柜员和事后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县联社职能部门要对基层社主任、委派会计、员工落实内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联社审计和监察部门对县联社职能部门和信用社主任、委派会计、员工履行内控监督职责的再监督检查。在监督上既要注重个人自律性监督,岗位间交换性监督,同时也要补充突击性抽查监督和上级部门“回头看”监督,多筑几道监督防线,确保万无一失。
四是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强化责任约束。实行程序化、规范化、责任化管理,将责、权、利结合起来进行绩效考核。对审计、监察人员建立审计监察工作登记制度和岗位考核制度,以增强其工作责任感,提高审计和执法监察质量。
五、完善法人治理机制,从源头推进内控建设
一是按照法人治理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明确“三会一层” 职责分工,落实理事、监事和经营管理层人员权利和义务。明确理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但决策规划和议事程序,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系统,制定经营管理目标和监控其实现目标的办法,真正做到决策、执行和监督三分离。
二是“三会一层”要规范决策组织和落实决策程序,把决策人的职务行为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透明度,杜绝超权限、逆程序等违规决策行为。同时要充分发挥理事会、监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风险监测、风险转化和风险责任约束机制。
三是充分发挥监事会职能,建立健全常规审计、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管理层的经营情况报告制度;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相互制约监督办法。定期开展对理事会、经营管理层的绩效评价工作,监事会要派员列席理事会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社务会议,做好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不断对理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各项决策的合规合法性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进行全过程的有效监督,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和经营风险。
六、完善严格的用人机制,注重培养“新鲜血液”
因材而用、合理岗位组合是建立完善的用人机制的重点。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重要岗位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把好用人关,坚持按照员工的素质高低、能力大小、性格特点等将其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上,使之与内部控制的要求相适应。如我县联社明确提出:担任储蓄主管要有相应学历,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会计从业资格或会计职称。这表明联社领导开始注重对“关键岗位”的用人要求,应将此措施落实到实处,不要成为“一纸空文”。
近几年,各行、社每年都吸收了大批的“新鲜血液”,大大充实了职工队伍。新人需要在基层锻炼,要让他们学到更多的东西,接触新的工作环境,让职工觉得“大家庭”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