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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不诚信”挡了出路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30日 作者:潘善才, 来源:石台县联社

 

前不久,一位客户正准备在县城买房子,由于手头没有足够的现金,于是准备去申请按揭贷款,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在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却遭到了拒绝,原因是他曾经有过信用贷款逾期的不良记录,且至今未还。

 

无独有偶,还有一位养殖场经理,在经过十几年艰苦创业,经营开始走上正轨的时候,他瞄准了当时的乡村土猪肉制品市场,可是正当他踌躇满志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却在银行申请贷款时卡了壳,原来,由于他整天忙于各大城市跑市场,学习新的养殖技术与管理经验,致使一笔贷款未按期归还,其结果可想而知。

 

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一些人的不良信用记录虽不经意间造成,但影响却是深远的,有时甚至还会接二连三坏大事。那么在何种情况下,会在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里出现不良记录呢,为此笔者查阅了一下资料,一般情况下,拖欠贷款180天以上,或信用卡透支后90天未还款,公用事业缴费累计拖欠10个月以上的欠费或有信用欺诈行为的违法行为等,以上因素都将可能导致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完善,银行信用记录与我们生活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在日常与银行打交道过程中发生的个人房贷、车贷等消费贷款以及第三方担保等活动都可能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同时个人信用报告还将更多地被用于商业赊销、信用交易、招聘求职及社会化管理甚至更为广阔的领域。2009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就有明确的规定: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最长保留7年。一旦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个人的生活与工作将会在很长的时间里不同程度受到其负面影响。

 

因此,关注并呵护好自己的信用,保持一个清白的信用记录,让信用污点远离我们的个人信用报告,给自己未来的事业发展和生活积累一笔属于自己信用财富又将是多么地重要。值此也请君切莫大意,莫让“不诚信”挡了你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