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年03月09日 作者:崔劲松 来源:
立春快一个月了,外面却下起了鹅毛般大雪,我下意识紧了紧衣服,心想:这样的鬼天气,该不会有人来办业务吧!不料,刚开门营业,一位老人就来到了营业大厅,并气呼呼地说:“信用社服务态度不好,刁难人,他要将钱全部取走,存到邮政去!”我替他沏了杯热茶,热情地说:“大叔,您先喝口水暖暖身子,有事慢慢说。”
也许被我的热情稍稍融化,老人的语气有所缓和,而我也逐渐明白了事情的原委:几天前,老人让他的孙子帮他取点零花钱,由于是统一开户的原始密码,按照规定,必须是本人持身份证更改密码后才能取款,并告诉他若取的现金比较多,最好大人来。孙子回家就告诉爷爷,信用社不给他取,非要爷爷自己去取。老人很生气:认为叫自己的孙子去取自己存的钱天经地义,信用社不给取,是刁难。于是就发生开头的一幕。我耐心地解释说:这是为了保护老人的存款安全,如果不这么做,会给客户带来不利后果,并向他说了几个由于不坚持制度,导致客户资金损失的案件,老人显然被我说动了,只取了两百元零花钱,临走前还说:信用社的人实在,钱存在信用社安全,放心……
曾经,我常常抱怨:农民缺乏金融知识,明明我们在坚持原则、执行制度,他们却不听解释,认为是故意刁难,有时候,真是感觉很委屈。创建标准社活动开展以来,社领导经常提醒我们,要转变思想观念,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从客户的角度出发,用客户的眼光看问题。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接触的农民是最淳朴善良的,而我们的规章制度既不是怕担责任而设立的“霸王条款”,也不是方便客户办理业务的“拦路虎”,而是付出代价得出的经验教训,是客户资金的“保护神”。遇到类似的情况,我们不妨换个角度,站在客户的立场上去沟通,他们一定会点头称是,并欣然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