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定义:以借款人自有的应收账款债权作为担保,并在登记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后发放给借款人的贷款。
2.产品适用对象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3.申请人条件
借款人除符合贷款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出质人已经向付款方提供了货物或服务,应收账款已经现实产生或应收账款虽未现实产生,但出质人已有特定交易对象,交易双方已签署合法有效的交易合同,应收账款预计将于未来产生;
(2)应收账款权属清楚,没有瑕疵,出质人未将其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也未在其上为其他任务第三人设定任何质权或其他优先受偿权;
(3)应收账款不得为学校、医院等带有公益性质的民事主体;
(4)应收账款尚未到期,且到期日不得晚于担保债务的到期日。
4.主要申请资料要求
借款人除提供贷款基本资料外还应提供:出质人与付款方交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货物单据、定金证明、发票、工程进度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5.金额期限
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资金需求合理确定
贷款期限:1年以内
贷款利率: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最近一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基点浮动
6.业务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调查→评级→授信→审查审批→用款申请→签订合同→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放款